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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加留學簽證,就是當簽證申請人的語言能力尚不足以直接被德國大學錄取入學的時候,簽證申請人將在德國讀一段時間的語言學校學習德語,然后通過DSH/DAF考試,之后再進入德國大學的簽證。
按照德國使館2002年4月版申請留學簽證須知規(guī)定,留學簽證申請一般只能通過德國使館文化處留德人員審核部遞交,應遞交的材料見“辦理自費留學德國程序”;如持無條件入學通知自己前往德國使館送簽,須提前電話預約
一般都通過北京的德國使館文化處留德人員審核部遞交簽證申請;如果學生收到德國大學的無條件錄取通知書(Bedingunslozer Zulassungbescheid)可以直接向德國使館遞交簽證申請。
按規(guī)定,準備前往德國讀大學的申請人,包括以留學為目的的語言學習者,都要通過審核部的審核。赴德攻讀博士和德國及歐盟公共獎學金獲得者可以免除審核。
明白使館處理材料的過程,然后就可以根據(jù)有關(guān)部門的法律來判斷使館是否處理不當,當然在目前的情況下,使館是不說明拒絕理由的。
想獲得留學加語言簽證的會員,一定要有報名交費4個月以上(3個月的話,需要出示和德國大學聯(lián)系過的證明)的語言班課程,即必須持有時間為4個月以上的德國語言學校通知書及4個月以上的交費證明。
簽證地點是審核部(也可到領(lǐng)事館)。必須持有APS審核證書及德國某正規(guī)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或DSH考試通知書。不需要面簽。簽證通過率很高。
簽證地點是審核部(也可到領(lǐng)事館)。必須持有APS審核證書及德國任何一家語言學校(公立或私立都可以)的通知書,不需要面簽。簽證通過率很高。
在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的銀行帳戶上存有一學年至少為7020歐元的存款證明。附加限制性條款:每月取款不得超過585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