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疫情防控,便利赴華旅客計算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下簡稱“證明”)有效期,自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零時起,從新加坡出發(fā)搭乘航班赴華(含直航及經(jīng)第三地中轉(zhuǎn))的旅客,持有的核酸檢測證明有效期統(tǒng)一從出具之日調(diào)整為檢測之日起計算,旅客可持證明搭乘此后3天內(nèi)的赴華航班。例如,旅客張某于10月6日接受檢測,如檢測結(jié)果為陰性,可申請搭乘10月9日之前(含9日)的赴華航班(見示例)。
為此,大使館提醒擬赴華旅客提前做好檢測安排,確保航班起飛時間在檢測證明有效期內(nèi),以免影響赴華行程。
駐新加坡使館
2020年10月3日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