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管理

2010年,正在進行中的夏默學院大會。1970年代后期,在師生的集中努力下,夏默實施民主自治管理,并一直沿用至今。

夏默是一家非盈利性的法人機構,設有一個獨立且永續(xù)存在的“受托人委員會”,由她管理學院事務和財產。委員會授權給學院最高執(zhí)行官-院長、教務長以及與學術事務相關的教師,由他們管理學院事務。截至2009年,這個委員會共有36名成員(包括3名學生和2名教師),最終會發(fā)展到40名,總負責人是圣約翰大學校長克里斯多夫-B-納爾森(Christopher B. Nelson)。

“推進全民化管理是受托委員的一個使命”,夏默說,“在世界高等教育機構中,能在更廣的圍內致力于內部自治是很稀罕的事”。1977年以來,夏默已經開始由一個叫做評審議會的團體在學院實施內部自治,由盡可能多的公眾選出的學生和教師擔任所有的行政機構成員,包括受托委員會成員,這樣,傳統(tǒng)學院和大學自上而下的官僚主義作風,在夏默會被盡職盡責的民主對話所取代!霸u審議會”沒有法律上的授權,但卻在管理學院的重大事情,夏默說,“這就是基于‘公共評審’而形成的一種管理制度,使執(zhí)行者具有忠誠的職業(yè)操守”。就在夏默非正式遷入沃基根校址前的幾年里,“評審議會”于1980年就依章程正式運作!白h會”的投票成員包括學生、教師、行政人員、職員和受托人。校友也是“議會”的成員,但不投票。“議會”向學院的管理部門提供建議,并通過其在議會委員會的權限指導學院的商業(yè)、學術、計劃、預算、招生、投訴、金融援助、和學生生活等事務。“議會”的全部成員由教師、職員和議會選出的學生組成。

夏默學生也會派出代表自由參與科技學院的“學生自治協(xié)會”(SGA),,充當校方與表達學生觀點之校園論壇的聯(lián)絡員。

聯(lián)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