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課程

2008年,正在英國劍橋郡伊利大教堂參觀的夏默學生(1963年起,夏默就開始在牛津大學實施國外課程計劃)。

1981年,夏默創(chuàng)辦了周末大學課程,允許在職的成年人參與每月第三個周末密集的課程計劃,并許諾他們四年內可以畢業(yè)。周末大學的學生來自全國各地,有的甚至要往返遙遠的佛羅里達和紐約,他們的年齡介乎23歲至70歲。2010年,這類學生有35至40名。

1961年,夏默首次為學生提供在巴黎為期一年的國外學習計劃,1963年起每兩年提供在英國牛津大學的學習計劃。夏默允許8至15名學生在教授的帶領下,花費一至兩個學期研讀“牛津-夏默課程”。學生在第三和第四學年的每一個學期,要從核心課程中選取一門課專修,而其余課程則按照牛津大學的學習科目作個人或小組學術輔導,具體科目由學生自主選定,F在“牛津-夏默課程”已與牛津大學課程緊密相連。夏默的國外學習計劃創(chuàng)立于1985年,允許學生與來自牛津大學和美國其他學院的學生一起居住。

夏默為從幼兒園到12年級的教師設計了提供研究生水平的典籍課程教案。學院不為這些研究生提供獎學金,但他們能從這個課程中獲得職業(yè)發(fā)展信用。該課程以為教師提供所需背景知識的方式補充傳統(tǒng)教育的不足,從而更加豐富他們的課堂教案。這項課程與愛德華·唐納德·海斯卿二世(E.D. Hirsch, Jr.)于1986年創(chuàng)立的“核心知識基礎”相伴發(fā)展。愛德華是《文化知識:美國人需要知道什么》一書的作者,這本書旨在提升人們在基礎教育階段的核心共識。

2007年,夏默實施“典籍+法律課程”計劃,為學生提供與芝加哥肯特法學院(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的聯動教學,允許學生將第一年法學院的學齡與夏默學齡連續(xù)計算,他們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總時間是5年而不是7年。2009年,夏默還與哈羅德華盛頓學院(Harold Washington College (HWC))實施這種聯合辦學計劃。華盛頓學院是少數幾所提供典籍課程的大學之一,夏默允許華盛頓的學生報讀一門夏默課程,鼓勵他們獲取夏默的的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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