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美國移民局突然在官網(wǎng)爆出了一枚堪比炸彈的新聞,而這則最新消息也和我們留學生息息相關!
12月20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官網(wǎng)更新了其留學類簽證(F類和M類)的政策指南,明確了留學生及其家屬在美國境內(nèi)的就業(yè)許可、身份變更、居留延期和恢復申請方面的諸多疑問。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USCIS首次明確了一個重要指南,即F及M簽證學生也可以在學生簽證、OPT實習期間申請美國綠卡,且申請期間不會對他們的身份造成影響。
換句話說,即使留學生回國續(xù)簽、或者離開美國后再次入境,也不會因為有移民傾向而被拒簽或者遭到遣返。只要申請人符合相關申請條件,且能夠表明自己不愿放棄原有國籍、海外居住地其實就可以著手申請綠卡啦。
對留學生有何影響?
首先,很多學生可能完全沒想過F1學生簽證可以申請綠卡。
這是因為此前移民局一直沒說可以,也沒說不可以在擁有F1學生身份的這段時間內(nèi),讓未來雇主幫助申請綠卡。
這也導致很多留學生擔心,如果在學生身份期間找了公司幫自己申請綠卡,會不會被視為有移民傾向,而導致自己的簽證被取消。
這也是過往留學生群體對這件事忌諱莫深的原因。
久而久之,很多學生以為只有拿到了H1B工作簽證之后,才能開始申請綠卡。
然而,這次移民局一改往日模糊態(tài)度,頭一回給出了明確指導意見,F(xiàn)1學生們從此以后就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大學時間來準備自己求職計劃并申請綠卡啦!
STEM學生大利好
STEM本身就擁有延長24個月OPT的機會,已經(jīng)在眾專業(yè)中傲視群雄了。
但是,本次更新后的指南規(guī)定了STEM學生可以受雇于新建立的初創(chuàng)公司,其雇主只需:
·遵守培訓計劃要求
·在E-Verify系統(tǒng)中保持良好的信譽
·提供與類似的美國工人相稱的報酬
這對于初創(chuàng)公司和留學生來說都是雙贏的選擇。在該政策下,一些“富二代”完全可以在美國創(chuàng)立自己的公司,在OPT第一年自己雇傭自己;STEM OPT延長期間雖然不能“自己雇自己”,但也可以再找一個“老板”來雇傭自己,從而獲得更多機會。
不得不說,STEM確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