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學校長卓越國際獎學金獲得者將在所修學位(本科學位或授課型碩士學位)期間獲得最高全日制四年50%的學費減免。
獎學金申請標準
申請人為國際留學生申請者
符合在澳洲學習的資格
申請人不可接受南澳大學其他獎學金或助學金
申請人需滿足所申請專業(yè)的入學要求
申請人需滿足過去學歷平均分達到績點GPA7.0(等同于南澳大學的優(yōu)秀成績High Distinction)
申請人需滿足所申請專業(yè)要求的最低英語入學要求
若申請者滿足獎學金申請條件并遞交了校長卓越國際獎學金申請表,您將會在收到學術(shù)評估結(jié)果的同時收到獎學金的評估結(jié)果。若您符合獎學金申請條件卻沒有遞交完整的申請表格,您依然會收到申請的邀請。
獎學金申請條款
獲獎?wù)邔⒆詣映蔀槟习拇髮W學生大使
獎學金獲得者需在南澳大學的南澳州校園內(nèi)以全日制的方式注冊上課
獎學金獲得者入學后需保持GPA5.0或以上,以繼續(xù)獲得該項獎學金。
獎學金最高可發(fā)放四年
若獎學金獲得者的總GPA低于5.0,下一學期將不再享受學費50%的減免。若獲得者的總GPA重回5.0以上,下一個學期將繼續(xù)享受學費50%的減免。
獎學金金額(學費的50%)將在相關(guān)學期開始之時,在獎學金獲得者的學費通知單中以學費折扣的方式顯示。
獎學金的獲得者在任何時候(包括收到錄取通知書之時或之后)不可申請學分減免/學前認證(RPL)/免修學分
獎學金不得延期
校長卓越國際獎學金不適用于:
澳洲公民或澳洲永久公民
由外國政府或澳洲政府資助的學生
研究型碩士或博士學位申請者
現(xiàn)南澳大學學生
未能獲得校長卓越國際獎學金的申請者將自動成為優(yōu)秀國際學生獎學金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