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日報》10日報道,馬來西亞國防部高級部長依斯邁沙比利表示,在復原期行動管制令期間只有11項禁止進行的活動,不在名單內的活動則獲準進行。
他針對記者詢問,在上述名單以外的活動是否就代表被允許進行時說:“這個禁止名單是很明確的,截至今日,只有這些在名單內的(活動)不被允許。
“這份禁止名單將會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短,在復原期行動管制令之前這份禁止名單是很長的,但現在已經減少了。”
根據馬來西亞政府針對復原期行動管制令所頒布的憲報,被禁止進行的活動包括:舉辦體育賽事和比賽;肢體接觸的運動;水上主題公園和水上樂園活動、泳池活動;出國旅游以及涉及外國游客進入馬來西亞的國內旅游活動;卡拉OK場所;購物商場的兒童游樂場及家庭娛樂中心;酒吧和夜店的活動(酒吧和夜店里的餐飲生意除外);在服裝店試穿服裝、使用試衣間、試戴首飾及在店內提供店化妝品測試樣品;保健和美容場所的足療和按摩活動;郵輪;以及涉及多人、以致難以保持社交距離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