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的家長們,或許有入境加拿大看望或者陪同子女讀書的需求。在辦理簽證的時候大家總是會有一個疑問:需要按照訪問目的是“陪讀”還是“探親”來申請簽證呢?
臨時訪問簽證
其實無論訪問目的是探親、旅游、還是陪孩子讀書,在辦理的時候均屬于臨時訪問簽證。區(qū)別在于申請時候填寫的訪問目的不一樣,也會相應的對過簽率和簽證的有效期有一定的影響。持有多次往返有效簽證的申請人,可以自由多次往返加拿大。
當以訪問簽證入境的時候,必備的材料包括:護照、訪問簽證(又叫做臨時訪問簽)或者eTA(又名電子旅行認證,適用于免簽地區(qū)的申請人)。
大部分的訪問簽可以讓申請人在加拿大境內待到最長6個月。在入境的時候,海關可能會給少于6個月的時間,在護照上會有體現(xiàn)。如果護照上沒有簽章表示離境日期的話,這通常表示申請人從入境加拿大之日起可以待到6個月。
6個月期滿,探訪者可以出境后再次入境,這樣就可以重新計算停留的“6個月”時長。
如果目的是陪讀
如果家長停留在加拿大的主要目的是陪讀,停留時間可能需要超過6個月,尤其是現(xiàn)在疫情發(fā)展的情況下,陪讀家長可能在面臨停留期限之前暫時無法離境,這種情況下,立思辰留學建議家長可以在加拿大境內,申請辦理Visitor Record(注意,這個與訪問簽證有區(qū)別哦)。
這個Record是一份允許申請人以探訪者身份留在加拿大更久的文件,并包含有一個新的有效日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或與孩子的學習簽證一致。
Visitor Record是允許延長停留在加拿大的文件,并不能擔保在離境之后還可以再入境加拿大。如再入境,必須要持有有效訪問簽證或者eTA。
Visitor Record適用人群包括:持有訪問簽但是想延長停留期限的人,或者是想把學習許可或工作許可更換成visitor record的申請人。
圖片來源:CIC官網
也就是說不管是通過什么簽證入境的加拿大,如果是想以探訪者的身份延長停留時間,都可以申請Visitor Record。
注意事項及申請方式
在現(xiàn)有的允許停留期限到期前30天內就需要申請Record,所以務必要仔細檢查自己護照上的貼簽以及停留有效期。
到期日包括:
護照上的離境簽章(不是指訪問簽的有效期), 如果沒有簽章,就是入境起的6個月;
學習許可;
工作許可;
Visitor Record(如果之前已經辦理過)。
申請方式通常為網簽。如果已經以紙簽形式申請 ,不需要重新做網簽。在申請的時候需要注意的是:在加拿大想要做什么——選擇visit;現(xiàn)居地是哪里——選擇加拿大。
如果在離境日期之前申請了延長停留記錄,即使是暫時還未獲批,也表示申請人有合法停留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