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費政策(以申請時退費政策為準,以下為參考)
以下情況可以退費:
1.完全退費(扣除300加元管理費) :學生的簽證材料真實,但簽證被拒,需要提供原始拒簽信,學校錄取通知書及付費收據(jù)。
2.退2/3學費:學生如果在開學前申請退費,可獲得2/3的學費退費。
3.退1/2學費:學生如果在開學后的當月末內申請退費,可獲得1/2的學費退費。
以下情況不退費:
1.學生如果在開學后的下一個月開始以后申請退費;
2.學生如果違反校規(guī)和教育局規(guī)定被勒令退學的,學費不退;
3.學生在交完學費身份變成移民的,不可享受退費。